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质检办质函[2014]109号)文件精神,贵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标准化院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4年,贵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将继续对微型企业推行行政减免政策,即对属于个人独资形式的微型企业在新设、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时,免收地方分成部分的行政性收费,仅收取工本费12元。
2012年,有284家微型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2013年,在政府及相关部门扶持下,有398家微型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增长率达到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