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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发布对含铬皮革废碎料运输处置环节施行有条件豁免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发布对含铬皮革废碎料运输处置环节施行有条件豁免

2020-12-31

来源:中国皮革协会

作者:

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新版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皮革、毛皮鞣制及切削过程产生的含铬废碎料”(代码为193-002-21)被列入名录。在行业的持续争取下,新版名录在豁免管理清单增加了含铬皮革废碎料的运输和处置环节,除“鞣制工段修边、削匀过程产生的革屑和边角料”以外的含铬皮革废碎料,满足相关要求后,其运输和处置环节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利用环节未发生变化,仍仅限于对“用于生产皮件、再生革或静电植绒”的含铬皮革废碎料施行豁免管理。此外,新版名录还新增加了“点对点”定向利用的规定。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有了更加明确、严格的规定,并对违法行为“严惩重罚”,体现为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是修订前固废法的10倍,且适用“双罚制”,即针对特定环境违法行为,除对企业本身进行行政处罚外,同时对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新固废法的实施,一方面给皮革企业设定了生产运营的“高压线”,同时也倒逼企业更加规范、严格地管控内部环境和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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